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修訂后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有望近期發布。這意味著沉寂已久的PPP模式有望以新的面貌、形式重新回歸我們的視野。
在經歷了幾年的發展與變化后,PPP的內涵與主要參與者都有了很大的變化。一方面是受制于國內的融資環境和“去杠桿”,越來越的多PPP投資企業投入了國資的懷抱;另一方面是財政部再次約束PPP的政策環境和債務風險,限制融資平臺和本級國有企業作為社會資本方參與PPP項目。
在這兩項變化的綜合作用下,如今出現了一種新的路徑: 國資以戰略投資人的身份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然后通過上市公司平臺作為社會資本方參與下轄地區的PPP項目。這一新模式使得PPP模式的意義再次出現了變化,從政企合作模式延伸成為了地方債務資本化的新型工具。
國資入主:活化融資路徑
為何曾經積極參與PPP的民營企業紛紛引入國資做戰略投資人?實質原因還是近年來融資市場震蕩,導致民營資本的融資困境愈發明顯;要想獲得更多的融資便利和資本運作模式,必須引入國有背景的投資人才有可能。
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參與PPP投資的企業率先進行“混改”是大勢所趨。這既是投資長期項目的融資需求導致的,也是參與政府項目的重要條件,更是維持企業長期平穩運轉的必然。在A股市場上,我們已經看到大量企業引入了國資投資人;未來會有更多企業開啟這一趨勢,形成投資PPP的新型力量。
PPP+上市公司:債務資本化
企業們在摸索中找到了參與PPP的最佳定位,但在如今的大背景下,PPP模式早已不是地方融資建設的模式,也并非是地方投資長期項目的最佳選擇;那么如今PPP有什么真正符合迫切需求的意義呢?答案是由上市公司積極參與,形成地方債務的資本化。
當地方國資入主上市公司平臺后,通過上市平臺參與PPP項目,就形成了一種新的債務格局:PPP項目的未來應付款既不造成地方債務,國資背景的上市平臺又可以很便利的利用各自融資工具將債務交給市場;同時增加的的訂單還可以帶動股價的上升,反而助推了國資持有股權價值的攀升。
在這一過程中,地方新增基建從單純的債務真正轉變成了投資;并且通過上市平臺參與項目合法合規、不形成債務風險,只是將地方的債務壓力轉移到了資本市場。在這樣的情況下,PPP模式似乎重新找到了存在的意義,不失為化解地方債務的一條新途徑。
上下聯動:地方發展新模式
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省級或財力較強的地級市國資才有實力入主上市公司;于是就產生了一個新的問題,財力較弱的區縣級地區怎么辦呢?從實際操作中,我們關注到許多地區在入主上市平臺后出現了上下級政府聯動開發的模式:
通過上級政府的融資優勢,與下轄地區合資設立片區開發公司;然后通過上市平臺獲得訂單,既保障了投資的循環,又實現了債務資本化與股權升值,也讓財力較弱的地區獲得的更佳的發展機會。
模式本身沒有好壞,在大環境的不斷變化下,一些曾經沒落的模式也可能隨時回到我們的視線中來;這和周期的道理是一樣的,不同的發展階段總是有不同的需求和需要。
因此,我們或許可以在財政部發布新的PPP操作指南后重新審視一下這個我們既熟悉、又陌生的模式。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報
記者:楊曉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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