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此次資質改革力度之大,可以說是空前的。對建筑業的影響,或許要持續很長一段時間。特別是特級資質由原來的10個專業類別調整為一項綜合資質,今后取得原10類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中的任一類,即可換發綜合資質,可承擔各類別、各等級施工總承包業務,不再申請或持有其他施工資質。
建筑業資質改革,終于塵埃落定。
2020年11月1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正式明確“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由593項減至245項,除最高等級綜合資質和需跨部門審批的資質外,將其他等級資質一律下放至省級及以下部門審批”。
會議同時提出:
將測繪資質類別和等級總數由138項減至20項,除導航電子地圖制作外,將其余甲級測繪資質審批全部下放至省級。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格執行“黑名單”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依法依規嚴肅懲戒,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促進測繪行業健康發展。
2020年7月2日,住建部發布《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征求意見稿)》。
一、原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 新資質標準發布后,設置適當的企業資質過渡期,到期后實行簡單換證,即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直接換發新資質證書,不再重新核定資質。
二、新版《資質標準框架》
◆ 改革后,施工資質分為綜合資質、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作業資質;
◆ 工程監理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和專業資質;
◆ 工程勘察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和專業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分為綜合資質、行業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具體如下:
1、施工資質
◆ 將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調整為施工綜合資質,取得原10類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中的任一類,即可換發綜合資質。取得綜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別、各等級施工總承包業務,不再申請或持有其他施工資質。
◆ 保留原12類施工總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甲級資質在本類別內承攬業務規模不受限制,原一級資質調整為甲級資質,其他等級資質合并為乙級資質。
◆ 專業承包資質:保留地基基礎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核工程等專業承包資質;將原專業承包資質整合為建筑裝修裝飾類、建筑機電類、公路工程類、港口與航道工程類、鐵路工程類、水利水電工程類、通用類專業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不分等級。
◆ 將勞務企業資質調整為專業作業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不分等級。
2、工程監理資質:保留綜合資質
◆ 監理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原丙級資質并入相應專業的乙級資質。取消事務所資質。
3、工程勘察資質
◆ 保留綜合資質。將4類專業資質及勘察勞務資質整合為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勘探測試等3類專業資質。
◆ 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勘探測試專業資質不分等級),原丙級資質并入相應專業乙級資質。
4、工程設計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對部分行業資質進行整合
三、除綜合資質外,全部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資質的審批權限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四、關于資質標準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確定后,啟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資質標準等的修訂工作,有針對性地調整企業資質標準中的考核指標,原則上不提高標準,最低等級資質可適當降低準入門檻。多個資質合并的,將兼顧合并前的各項資質標準,在修訂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時,充分考慮資質類別壓減對企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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