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以來,四川、云南等多地住建部門相繼發文,明確延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整合如下:
廣東
12月13日,廣東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明確:廣東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含我廳承接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權限下放試點事項),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上述資質證書均視為在有效期內,企業可持該資質證書用于經營活動。
北京
12月10日,北京住建委發布通知明確: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核發的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屆滿的,繼續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后企業可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官方網站-辦事大廳申請下載有效期自動延續后的電子資質證書。
河北
12月10日,河北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明確:由河北省各級行政審批機關(含雄安新區、自貿區有關片區)核發的建筑施工、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質量檢測、房地產開發、燃氣經營、供熱經營等企業資質證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證以及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建造師等各類人員資格證書,凡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有效期屆滿的,有效期統一延續至2022年6月30日,無需辦理證書延續審批手續。
福建
12月10日,福建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明確:福建省各級資質審批部門審批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類別的企業資質證書,按照省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許〔2020〕2號)規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內屆滿的,其有效期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湖南
12月10日,湖南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明確:湖南省工程勘察、設計、建筑業、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間屆滿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湖北
12月9日,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明確:住建廳核準的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市(州)建設主管部門核準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間屆滿的,自動延續到2022年6月30日。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上述范圍內的企業無需申請資質延續,可登陸湖北政務服務網自行下載延期后的電子證書。
河南
12月8日,河南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河南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準的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間屆滿的,統一延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將在河南省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續,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在此期間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標等活動。
浙江
12月3日,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明確:廳核準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和設區市建設部門核準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間屆滿的,統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上范圍內的企業無需再申請資質延續。企業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自行下載延期后的電子證書。
內蒙古
1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通知:按照我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內建行〔2020〕130號)規定,我廳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29日期間屆滿的,資質證書有效期繼續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青海
云南
11月29日,云南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明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各州(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業、工程監理、工程檢測、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間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四川
11月8日,四川省住建廳發布通知:按照我廳《關于延長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的通告》(2020年第149號)規定,勘察、設計、建筑業、監理、檢測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屆滿的,資質證書有效期繼續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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