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近日印發《關于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若干措施》和《深圳市建筑業穩增長獎勵措施》。兩個文件旨在促進建筑全生命周期綠色低碳發展及做大做強建筑企業、發展建筑業總部經濟。
大力支持BIM信息技術和裝配式建筑
據了解,2012年深圳設立了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加上中央專項資金支持,至2020年共計投入2.4億元,重點扶持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資金投入引導效果明顯,引導培育了一批建筑行業綠色發展產業,累計完成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268萬平方米,每年節約電力1.7億千瓦時,綠色建筑總面積超過1.2億平米,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從5%增長到38%,綠色物業管理受到社會廣泛認可,70個物業項目獲得市級綠色物業管理項目評價標識。
此次出臺的《關于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稱《若干措施》)圍繞高質量發展目標重點提升建筑品質,對BIM信息技術、裝配式建筑予以支持。構建智慧城市的數字底座,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標桿和數字先進典型。引導企業積極突破重大技術,推進核心技術、標準以及關鍵產品研制,積極開展智慧城市典型場景應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建筑行業深度融合。
《若干措施》規定,對于符合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BIM相關標準和要求,經市建設主管部門評定為BIM技術應用示范項目的,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最高資助15元,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上限為15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建安工程費用的3%。同一項目僅資助1次。
《若干措施》規定,對于符合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相關標準和要求,且經國家、省或市建設主管部門評定為具有示范意義項目的,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最高資助100元,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上限為8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建安工程費用3%。同一項目僅資助1次。
《若干措施》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發展建筑業總部經濟
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深圳建筑業整體規模不大,且缺少在全國具有競爭力和影響力的龍頭建筑業企業。當前,深圳建筑行業正處于由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必須搶抓“雙區”驅動、“雙區”疊加、“雙改”示范的重大歷史機遇,下足功夫,培育龍頭骨干企業,優化行業結構,努力構建深圳現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深圳市建筑業穩增長獎勵措施》(以下稱《獎勵措施》)的出臺將支持建筑企業做大做強,培育龍頭骨干企業,發展建筑業總部經濟,實現深圳市建筑業穩增長和高質量發展目標。
按照《獎勵措施》,申報建筑業穩增長獎勵,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且納入本市建筑業統計的建筑業企業;
2、獎勵年度總產值30億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6%(產值含30億元,增速含16%,以市統計部門的企業年度總產值統計數據為準);
3、獎勵年度在本市未因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轉包、違法分包、拖欠工人工資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4、獎勵年度未因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符合上述規定的企業,按照其獎勵年度總產值增量的0.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市住房和建設部門可以根據管理實際,對具體獎勵標準進行優化調整,并對外公布,同時每年將以正式通知形式對外發布建筑業穩增長獎勵申報指引,明確申報時間、流程等事項。
《獎勵措施》自2022年6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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