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出臺。
《指導意見》提出了4個方面主要舉措:一是強化各方責任。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實施工單位主體責任,明確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履行政府的工程質量監管責任;二是完善管理體制。改革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完善招標投標制度,推行工程擔保與保險,加強工程設計建造管理,推行綠色建造方式和支持既有建筑合理保留利用;三是健全支撐體系。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加強建材質量管理,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強化從業人員管理;四是加強監督管理。推進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嚴格監管執法,加強社會監督以及強化督促指導。
《指導意見》將每項具體舉措按照國務院部門職能分工進行了任務分解,其中市場監管總局參與負責的主要有6項工作,即完善招標投標制度,強化招標主體責任追溯,嚴厲打擊圍標、串標和虛假招標等違法行為;推行綠色建造方式,完善綠色建材產品標準和認證評價體系,進一步提高建筑產品節能標準,建立產品發布制度,建立健全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完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制度;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系統制定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精簡整合政府推薦性標準,培育發展團體和企業標準,加快適應國際標準通行規則,組織開展重點領域國內外標準比對,提升標準水平,加強工程建設標準國際交流合作,推動一批中國標準向國際標準轉化和推廣應用;加強建材質量管理,建立健全缺陷建材產品響應處理、信息共享和部門協同處理機制,落實建材生產單位和供應單位終身責任,規范建材市場秩序,強化預拌混凝土生產、運輸、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鼓勵企業建立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和施工安裝全過程質量控制體系,建立從生產到使用全過程的建材質量追溯機制,并將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推進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完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加強信息歸集,健全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制度,及時公示相關市場主體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并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實現數據共享交換,建立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對違法違規的市場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將工程質量違法違規等記錄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內容;加強社會監督,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質量社會監督機制,支持社會公眾參與監督、合理表達質量訴求,定期向社會通報建筑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情況。
本文來源:中國質量報
記者:徐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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