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引導全區企業有序開展復產復工,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粵府明電〔2020〕6號)和《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實施企業復產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對2月9日后復產復工企業實施報備制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企業復產復工的條件
除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以外,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 月9日24時。
企業在復產復工時要嚴格落實本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深圳市企業復工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落實檢疫查驗和健康保護措施,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復產復工:
(一)防控機制到位
企業要明確疫情防控的內部責任機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體系,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措施。
(二)員工排查到位
1. 企業要組織對每一名員工的籍貫和14 天內去向進行排查。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建立重點監控類清單,并規勸留在當地暫不返深復工,鼓勵員工延遲返深上班,具體情況要向主管部門和社區報備。
2. 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返廠返單位員工要排查其抵深時間。按規定完善落實企業內部醫學觀察、自行隔離等措施,確保其隔離觀察14 天并經體溫測量正常后方可上崗。
(三)設施物資到位
1. 企業要準備必需的防控物資,購置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
2. 企業要落實隔離場所。設置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按照轄區街道辦事處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并向所在社區報備。
(四)內部管理到位
1. 企業原則上要實施封閉管理,人員進入本單位必須都要登記,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本單位生產辦公場所,
2. 企業要每日對全體上班人員進行入廠、入單位前體溫檢測,在入口處使用快速紅外體溫探測儀,對所有進入企業的人員開展體溫探測,并按規定上報復產復工人員情況、重點監控類人員情況、員工健康狀況。
3. 企業要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建立和落實復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
(五)法律普及到位
在企業辦公場所顯著位置設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炎的相關防控知識宣傳專欄。利用各種顯示屏宣傳新型冠狀病毒和冬春季傳染病防控,消除群眾恐慌,做好安全防控。對工作人員普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相關法律知識,關注國家、省、市、區衛生健康部門有關疫情通報,遵循有關預防指引,不造謠、不傳謠。
請各企業高度重視,根據《新型冠狀病毒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相關法律規定匯編(專業版)》(https://wss3.cn/f/1oy0ike4mtn),做好防疫工作。對有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發燒發熱等情況的人員,如有謊報、瞞報意見因不重視、不作為而引起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02
報備程序及受理方式
(一)報備程序
2月9日24時后,全區各類企業復產復工,要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須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進行報備。
報備實行分級管理:
1. 復工員工人數 300 人以上(含 300 人)的企業,由福田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報備手續,企服中心郵箱(zhongyufeng@szft.gov.cn);
2. 復工員工人數 300 人以下的企業,由企業實際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受理報備手續,具體見受理部門聯系方式;
3. 區管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水務等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統一向區住房建設、交通運輸、水務等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申報,由其受理報備手續;
4. 轄區各類金融機構及金融基礎設施相關機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 外匯局關于做好春節假期后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發〔2020〕30號)要求,已于2020年2月3日全面復工,上述機構及其營業網點應按照有關要求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再提交復工報備申請,但應按照報備格式提交復工備案材料。主管部門應加強督導檢查,檢查中發現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依規處理。
(二)報備需提交材料
須提交以下材料:
1. 《企業復產復工備案表》(附件1),企業對照復產復工條件“四個到位”開展對照自查,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并填寫落實情況;
2. 《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三)受理時間及方式
1. 受理時間:2月4日24時起開始受理。
2. 受理方式:企業將申請材料蓋章后掃描為PDF文件發送至區受理機構指定郵箱。
03
復產復工條件審核
(一)各街道疫情防控領導機構收到企業備案材料后,對材料齊備的,5 日(自然日)內組織現場核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出具備案意見并蓋章《企業復產復工備案表》。
福田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收到企業備案材料后,對材料齊備的,將材料發至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在接到報備材料5 日(自然日)內組織現場核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行業主管部門出具備案意見,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后蓋章《企業復產復工備案表》。
各行業主管部門或街道通過電子郵件等快捷便利方式反饋申請企業。
(二)對材料不齊備的,一次性告知補正;對經現場核查、未達到復產復工條件的,一次性告知整改措施。申請企業未經整改合格,不得予以復產復工。
(三)企業復產復工后,應當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根據省、市有關復產復工文件要求認真對照復產復工條件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時,要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根據要求及時報送疫情防控情況,發現疑似病例的應當立即報告,并采取隔離防護等相應措施。對防控措施不符合規范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或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業,區政府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04
受理部門聯系方式
附件:1. 企業復產復工備案表
2. 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
福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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