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發(fā)布消息稱,深圳社會投資房屋建筑項目的審批時限將由45個工作日縮短至30個工作日。為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今年深圳將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包括取消施工圖審查、壓縮社會投資房屋建筑工程類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限等,建立更加科學、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為進一步縮短項目審批辦理時限,此次改革實行“技審分離、技術先行”,確保各方主體形成合力加快項目推進,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按照項目策劃和建設的時序包括項目策劃生成和項目審批兩大流程。項目在策劃生成后,已提前介入的審批部門原則上不重復組織同類技術評審或審查工作。
此次改革一個重要舉措是精簡審批環(huán)節(jié),優(yōu)化審批流程。按照工程規(guī)模、性質,分類制定審批流程圖,通過細化項目類別,有針對性地分別優(yōu)化審批流程,確定審批階段和審批事項,減少審批環(huán)節(jié)。如社會投資房屋建筑工程,從立項到施工許可審批時限縮短至15個工作日,從立項到不動產登記審批時限縮短至30個工作日。
對于房建類項目,將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意見合并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或規(guī)劃設計要點并聯(lián)辦理,5個工作日內依次出具辦理結果。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可作為項目審批的用地證明文件。
對于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等土地證明文件和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或規(guī)劃設計要點),完成設計方案后可向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還進一步優(yōu)化小型低風險備案類社會投資工程審批流程。具體包括:將小型低風險社會投資工程報建登記程序分為用地規(guī)劃許可、工程規(guī)劃和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三個階段,總審批時限不超過16個工作日;小型低風險社會投資工程需要附屬小型市政公用設施接入服務的,由供水、排水、供電等市政公用服務企業(yè)負責組織建設;對于1500平方米以下的極小型低風險的社會投資倉庫或廠房項目,竣工驗收前的審批事項均全部實行告知承諾制或即來即辦。
本文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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